询问处
所住在地的市役所(区役所)・町役场
后期高龄者医疗担当
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
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是,当高龄者生病或受伤时,可以安心地得到治疗的一种制度。
在这个制度中,除去加入者在医院的交费处所交纳的费用以外,剩下的费用的5/10由政府负担、4/10由年轻人加入的健康保险负担、1/10由加入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的人所付的保险金来负担。
1. 加入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的人
- 满75岁,停止加入到现在为止加入的国民健康保险或公司的社会保险等,然后可以加入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
- 但是,受生活保护的人和具有外国国籍持有短期滞在等在留资格的不满一年的人,不能加入。
- 搬家时、接受生活保护的时候或加入者死亡的时候,请到所住在地的市役所·町役场登记。
2. 关于去医院时的保险证
- 75岁以上的人、一人一张。由所在地的市役所·町役场将带有保险号的后期高龄者医疗保险证邮送给被保险者。
- 在医院的挂号处必须提示保险证。
- 保险证每年更新一次。更新时期为每年的七月下旬。
(保险证的有效期限为8月1日到第2年的7月31日)。
- 在保险证上,记载着看病时自己要负担的比例(一般人付一成、现在工作者以及有收入※者付三成)。在医院时,要付自己负担的这一部分费用。
※现在工作者及有收入者是指、「本人」以及「和本人同居的享受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的被保险者」当中、其中的1个的课税所得超过145万日圆以上的情况。但是根据整个家庭的收入情况、也有可能例外。
3. 住院时的伙食费(标准负担额)
- 住院时的伙食费、一个人一餐自己负担260日圆、剩下的部分由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负担。
- 在疗养病床里住病的人,伙食费一个人一餐自己负担460日圆。
另外、除伙食费以外,每日要付320日圆的住院费。
※免交市民税・町民税家庭的人、可以享受伙食费减额。住院前要向当地的市役所·町役场申请。
4. 看病时花费高额费用时
- 为减少因伤病住院花费高额费用的负担、每个家庭每月花费的最高医疗费用有上限规定。
- 当所付的医疗费用超过了每个月自己负担额的上限时、将返还超过的部分。
一个月的自己负担额
所得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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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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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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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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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工作者
及有收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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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00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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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00日圆+(医疗费-267,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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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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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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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00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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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所得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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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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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00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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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所得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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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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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事后返还费用的情况
在下述情况下、首先自己在医院挂号处付全部的医疗费。然后去所在的市役所・町役场申请返还。
如果确认符合返还规定的情况下、返还其费用的一部分。
- 紧急情况或者旅行中、没有带保险证去医院看病时。
- 海外旅行时,突然受伤或者患病、在海外的医院看病时。
- 接受柔道整复师(接骨院)的治疗时。
- 医生认为有必要的治疗用装具(如整形矫正服等)使用时。
- 医生认为有必要的输血的鲜血浆费用。
- 医生认为有必要的接受针灸、按摩、推拿等治疗时。
- 医生认为有必要的重病者的住院、转院时,需要花费的移送费用。
6. 高额医疗・高额介护合算制度
(在花费了高额医疗费的家庭里、同时家里有利用介护保险接受治疗的人)
- 一年内,在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范围内自己负担的费用,与介护保险的自己负担的费用,两者合起来超过下述限度额时,如果提出申请,超过的部分可以返还。
所得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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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度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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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工作者
及有收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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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000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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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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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000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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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所得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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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00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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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所得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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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00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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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保险费的负担
- 加入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的人、全体人员交纳保险费。
- 领取年额超过18万日圆以上年金的人、从年金中扣除保险费。
- 其他的人,通过市役所·町役场邮送来的「纳入通知书」、缴纳保险费。
保险费的金额
- 均等算法・・・・加入的全体人员金额一样
●平均每人一年 36,400日圆
- 所得算法・・・・根据所得的收入来决定保险费。
※一年的保险费的上限额为50万日圆。
※到目前为止,受社会保险等的扶养对象的人或低所得收入家庭的人、保险费的一部分得到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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